学术写作逻辑谬误:错误因果
Post Hoc是拉丁语,是“错误因果”的逻辑谬误。学术写作逻辑谬误前面也举过一个例子,这个逻辑谬误的全称是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。
Post Hoc是拉丁语,是“错误因果”的逻辑谬误。学术写作逻辑谬误前面也举过一个例子:
这个逻辑谬误的全称是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。
post = after
hoc = this
ergo = therefore
propter = because of/on account of/through。
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的意思就是:after this, therfore because of this(在它之后,因此由它造成)。
一件事发生在另一件事前面,就认为两件事之间存在因果逻辑关系,先发生的这件事是原因,后发生的事情是结果。
非常有名的一个例子就是鸡叫引起日出:Every time that rooster crows, the sun comes up. therefore the rooster causes the sun to rise.
很明显,鸡叫与日出并不存在因果关系(毕竟没鸡叫的地方,也同样有日出)。这样生硬地把两件事联系在一起就是错误因果。
错误因果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。
先举几个生活中的实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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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朋友的婆婆叮嘱她说,婚宴上不可以有“茄子”这道菜。“茄”在她们方言里音同“瘸”、“缺”,意味着不完美、有缺陷。因此婚宴有茄子会让婚宴(音同“婚姻”)有缺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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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月里不能理发,因为会死舅舅。“发”有相思、思念之意。理发为“思旧”(“死舅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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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小笼包时,只需要吃第5个就可以,因为每次吃前面4个都吃不饱,一吃到第5个就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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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试时,如果你穿的是西装,你就更有可能获得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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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XX奶茶一年卖出的杯数可以绕地球两圈,这个奶茶一定是最好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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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猫最近在掉毛,然后我今天又发现它乱抓沙发,我估计它一掉毛就喜欢乱抓。
哈哈,原来生活中很多迷信都有逻辑问题~
例3中,吃多少个包子与吃饱之间确实有一定联系,且吃包子发生在前、吃饱发生在后。一定是吃到一定数量的包子后,人才会吃饱。但并不是只用吃最后一个包子。
仅仅因为两件事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,就认为二者存在因果关系,先发生必为因,后发生的必为果。这是“后此谬误”(Post Hoc)。
例4中,面试穿西装与被录用确实在一定情况有可能构成因果关系(如面试服装穿搭之类的岗位)。
但并不总是这样。
也有的岗位不看员工的穿着,因此存在即使不穿西装也有可能被录用、穿了西装并不会被录用等可能。
穿着与被录用这二者并不存在因果关系,武断推导因果可能证据不足,不合逻辑。这种情况下,原因并不始终是真正的原因,这时就犯了“假因谬误(False Cause)”的逻辑错误。
可见,无论生活学习,遇因果逻辑我们都需要仔细思考,不可肤浅地推导。不然,就容易陷进错误因果的逻辑漏洞。
【英语老师GQY】